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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各戶政事務所於11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清查「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1年以上者」之戶籍狀況,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
發布單位:
新屋區戶政事務所
發布日期:
111-09-05
提供單位:
主任室
詳細內容:
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第5款規定:「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如下:……(五)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1年以上者: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清查。……」依上揭規定,各戶政事務所於11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辦理清查「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者」,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以落實戶籍登記,維護國民權益。

最後更新日期:1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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