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4月2~5日因遇清明節傳統節日及其連續假日暫停受理預定假日結婚登記及暫停週六延時服務時間如下:(一) 110年4月3日(六)暫停週六延時服務。(二) 110年4月2日(四)~4月5日(日),暫停受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如有結婚登記需求請於結婚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為生效日;如有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