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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攜帶什麼證件?

  • 發布單位:新屋區戶政事務所

A:

   1.審核通知函

   2.申請人為個人:個人身分證、駕照或護照正本。

   3.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代表人之團體:檢具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管理人、代表人之證明文件。

   4.代理人應加附授權書或委託書正本,代理人之個人身分證、駕照或護照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