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無單一文件證明婚姻狀況,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如下:(一)已婚:婚姻註冊局核發之結婚證書(二)離婚:法院核發之離婚判決(divorce order) (三)喪偶:生死註冊局核發之死亡證書(四)單身:有關新加坡之未成年子女,如提憑婚姻註冊局核發之無婚姻紀錄 證明,可作為單身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