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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有何限制?
發布單位:
新屋區戶政事務所
分 類:
檔案應用Q&A
發布日期:
108-02-07
詳細內容:
A:
檔案涉及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所得拒絕申請:
1.有關國家機密者。
2.有關犯罪資料者。
3.有關工商秘密者。
4.有關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者。
5.有關人事及薪資資料者。
6.依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者。
7.其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最後更新日期: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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