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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各戶政事務所於5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清查「80歲以上未滿90歲最近2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之戶籍狀況

  • 發布單位:新屋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按清查人口作業規定規定:「戶政事務所清查人口,清查期程及對象(三)80歲以上未滿90歲最近2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者: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清查。……」,依上開規定,各戶政事務所於110年5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清查「80歲以上未滿90歲最近2年未使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稱健保卡」,請民眾配合戶政人員辦理人口清查作業,以落實戶籍登記,維護國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