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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年8月13日(四)起進入本所大樓洽公強制戴口罩

  • 發布單位:新屋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為加強防疫,配合市府政策109年8月13日(四)起,民眾進入本所洽公,實行強制戴口罩(布口罩或醫用口罩皆可) ,請民眾注意,造成不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