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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團辦憑證,好禮相送

  • 發布單位:新屋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於活動期間(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凡本區之機關、學校暨團體,5人以上共同申辦者,得採集體送件,到府核發自然人憑證服務,每團每人贈送宣導品1份。